【舞弊判囚】涉訛稱逾面部護理等3.8萬元屬選舉開支 「龍心」4罪成囚6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4/02 17:35

最後更新: 2024/04/02 22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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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絡紅人「龍心」林克霖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因選舉舞弊等罪被判監6個月。資料圖片

網絡紅人「龍心」林克霖參與2020年立法會新界東地方選區換屆選舉時,涉訛稱面部護理等逾3.8萬元開支為選舉開支,早前被裁定企圖欺詐罪等4罪罪成,今(2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半年。裁判官判刑時指,被告毫無悔意及有預謀犯案,案情嚴重,就4罪判囚半年。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,須即時入獄。

被告林克霖(47歲),報稱無業,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2項企圖欺詐罪及2項在選舉申報書內作出舞弊行為罪成,經審訊被裁定罪成。控罪指,被告於2020年9月29日,在申報書內虛報其因接受美容療程及酒店租金,分別招致逾3.1萬元、7,500元的選舉開支,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選舉事務處向他支付該些申索。

被告沒有律師代表,今親自求情時指,因不熟悉相關法律,懵然不知自己犯法,亦因此毫不顧忌地由英國返港,被告又指還押時已受到教訓,冀法庭輕判。

裁判官判刑時指,被告堅稱沒有意識犯法及不理解法律,反映他毫無悔意。裁判官指被告有預謀犯案,案情嚴重,就4罪判囚半年。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,須即時入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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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